. 用途.特点和适应范围
DTSY6111系列插卡式三相电子式预付费电能表系我公司采用集成电路,16位A/D转换、数字乘法器、应用数字采样处理技术并单片机处理系统进行数据的采集、处理和保存及应用SMT工艺制造的新型仪表。适用于计量额定频率为50Hz或60Hz的三相三线或三相四线交流电网中有功电能的消耗。
主要特点:应用计算机管理, 先购电后用电 ;在额定电流范围内能限制使用功率(由供电部门限定);一表一卡,专卡专用,失卡不失电,补卡再用;电卡能双向传递数据,能自动断电告户购电;电量为零时,自动拉闸断电;并具有一定的防窃电软件设计等。
该表供固定安装在室内使用,适用于环境温度不超过-20~+55℃,相对湿度不超过85%,且空气中不含有腐蚀性气体及避免尘砂、霉菌、昆虫等影响。
预购金额、报警金额、限容方式及限容功率等加密写入 IC 卡。
8、电卡使用:将购电卡插入卡座内,如是有效购电卡,则电表自动将数据读入表内,LCD表显示屏依次显示:剩余金额、购电金额、总购金额、总用电量、用户编号、常数,拔卡请妥善保存。
9、运行显示:电表运行过程中,轮流显示表内剩余金额、购电金额、总购金额、总用电量、用户编号、常数。
10、超容报警:电表运行过程中,如果“报警指示灯"快速闪烁显示,则警告用户已超容用电。如该电表被设置为超容断电限容方式,则超容用电 60 秒后,将拉闸 3 分钟;如用户插卡响应可立即恢复供电。
11、 囤积:如果购电量+剩余电量 > 囤积( 10000kWh) ,则购电量不读入,显示器显示“ Error=10 "提示,卡内电量仍有效。
12、 预警提醒:当表内剩余金额小于“声光报警金额"时,“报警指示灯"将闪烁(间隔为 1 秒)显示提醒用户购电。
13、 断电警告:当表内剩余金额小于“拉闸报警金额"时,“报警指示灯"常亮,液晶上显示“拉闸"提示符,继电器拉闸,此时用户可以将购电卡插入电表一次,电表会合闸,“报警指示灯"继续常亮,此时用户应将快去供电部门购电,以免不能及时购电而无法用电。如果拉闸后找不到本表 IC 卡,可借用邻居 IC 卡插入,以恢复供电。
14、 购电提醒:当表内剩余金额小于“报警金额"时,“报警指示灯"将常亮提醒。
15、 故障申报:剩余金额显示为零或负值时,显示“拉闸"提示符,如电表仍继续运行,用户应立即购电,并主动向供电部门反映情况。
2. 规格型号及技术指标
2.1 规格型号
型号 | 准确度 等 级 | 参比电压 Un | 额定电流 Ib | 接入方式 | 仪表常数 imp/kWh |
DTSY6111 DSSY6111 | 1.0 | 3X220/380 3X57.9/100 | 1.5(6) | 互感式 | 1600 |
5(20) | 直接式 | 800 |
10(40) | 直接式 | 400 |
15(60) | 直接式 | 400 |
20(80) | 直接式 | 400 |
2.2 基本误差(平衡负载误差极限)
电流值 | 功率因素 (COSφ) | 基本误差(%) |
直接接通仪表 | 经互感器仪表 | 1 | 2 |
0.05Ib ≦I<0.1Ib | 0.02Ib ≦I<0.05In | 1 | ±1.5 | ±2.5 |
0.1Ib ≦I<><> | 0.05In ≦I<><> | 1 | ±1.0 | ±2.0 |
0.1Ib ≦I<0.2Ib | 0.05In ≦I<0.1In | 0.5 (感性) 0.8 (容性) | ±1.5 | ±2.5 |
0.2Ib ≦I<><> | 0.1In ≦I<><> | 0.5 (感性) 0.8 (容性) | ±1.0 | ±2.0 |
注:(Ib额定电流Imax电流)
2.3 起动
在参比电压,参比频率及COSφ=1.0的条件下,负载电流为0.004Ib(1)、0.005Ib(2)仪表应能连续计量电量。
2.4 潜动
电压回路加额定电压115%,电流线路中无电流时,仪表的测试输出不应产生多于一个的脉冲。
2.5 电压范围
正常工作电压:0.9Un-1.1Un
极限工作电压:0.8Un-1.15Un
2.6 功耗
电压线路功耗:≦2W和10VA
电流线路功耗:≦4.0VA
3. 工作原理
3.1 工作原理方框图
电能表由分压器取得电压采样信号,电流互感器取得电流采样信号,经乘法器得到电压电流乘积信号,再经频率变换产生一个频率与电压电流乘积成正比的计数脉冲。
3.2 数据处理
电能计量脉冲经光电耦合器送CPU处理,运算后存储于非易失EEPROM中。由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,通过IC卡读写器,写入一定电量和监控要求的IC卡输入表内微处理器系统,经CPU运算后,提供显示、报警、切断状态信号。
5. 外形尺寸
6. 功能端子接线
8、运输与贮存
8.1 电能表的运输和拆封不应受到剧烈冲击。
8.2 电能表应保存在原包装箱内,保存地方的环境温度为-30℃~+65℃,相对湿度不超过85%,且在空气中不应含有足以引起腐蚀的气体,环境温度不应剧烈变化。
8.3电能表应在原包装的条件下,放置在台架上,叠放高度不超过五箱,拆箱后单只包装的电能表叠放高度不超过五只,内包装(塑料袋)拆封后的电能表不宜贮存。
9.保证期限
电能表自出厂日期起18个月内,当用户遵守本说明书规定要求,并在制造商铅封仍完整的条件下,若发现电能表不符合产品标准规定的技术要求时,或有电力及计量部门证明时,制造商给予免费修理或更换。